近日,《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等三部門聯合公告2026—2027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明確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有關技術要求調整等情況。2026年1月1日起實施。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對比2024年的規定,新規對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技術要求有所提高。其中,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純電動續航里程應滿足有條件的等效全電里程從不低于43公里,提升為不低于100公里。
“此次調整是為適應新能源汽車續航快速提升、發動機增程技術提升,確保政策與技術發展同步。”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表示,“我認為新技術要求將促進電池容量、混動系統等技術升級,優化駕乘體驗,提升產品安全性與競爭力。”
值得關注的是,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年底,購置列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型可繼續享受購置稅減免政策。其中,2026年購置稅減半征收,單車最高減稅額1.5萬元;2027年政策保持不變。減免政策與技術要求緊密掛鉤,不符合新標準的車型將無法享受稅收優惠。
技術門檻提高
公告顯示,純電動乘用車百公里電能消耗量應不高于《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限值第1部分:乘用車》(GB 36980.1—2025)對應車型的電能消耗量限值。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公斤的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參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設計總質量為3500公斤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執行。
崔東樹表示,電耗指標提升主要是針對中大型電動車的引導性措施,確保大型車的電耗持續降低。目前看,超過2710公斤的純電動車的電耗壓力較大。
崔東樹還表示,由于超3500公斤的乘用車很少,屬于物流類的乘用車車型,基本沒有任何影響。
記者注意到,此次公告還對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的油耗標準作出明確規定,按車輛整備質量分檔設定門檻。
公告顯示,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電量保持模式試驗的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4)中對應車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備質量為2510公斤以下的乘用車,應小于70%;整備質量為2510公斤及以上的乘用車,應小于75%;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公斤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參照GB 19578—2024中最大設計總質量為3500公斤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執行。非汽柴油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燃料消耗量不作要求。
對此,業內人士分析指出,這一標準對不同類型車型的約束力度差異明顯,增程式車型達標難度低,而部分重型傳統插混車型需應對挑戰。
崔東樹表示,由于增程類車型,從本身設計模式看,增程能夠實現較好的節能效果,所以在類似大小的車型,增程達標的油耗門檻應該是相對比較低的。增程類車型比較容易實現電耗指標的達標。而狹義插混車型在2500公斤之上,達標的車型相對壓力比較大。
從“政策補貼”轉向“技術創新”
根據此前發布的政策,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減免政策將延續至2027年,但減免力度逐步調整。2024—2025年,購置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3萬元;2026—2027年,購置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1.5萬元。
目前,政策導向正從“政策補貼”轉向“技術創新”,例如插混車型需滿足純電續航超100公里等更嚴標準。
對消費者而言,符合新技術要求的車型可繼續享受購置稅減免,不符合的車型則無法享受,這將直接影響消費者的購車成本。部分技術落后的車型可能因不滿足新要求而退出市場。
崔東樹認為,政策通過提高技術門檻,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淘汰落后產品,推動產業從規模擴張轉向高質量發展。
記者還注意到,此次政策通過分檔設定油耗門檻,既引導插混及增程車型進一步提升節能水平,也為不同技術路線、不同重量的車型留出適配空間。
有業內人士認為,此次政策調整將對技術路線多元化發展產生積極影響,特別是對非汽柴油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燃料消耗量不作要求,意味著將甲醇作為內燃機的混合動力車型能耗將不受新技術要求的限制。
責任編輯:Rex_11





